2020年12月,駱某在某聊天軟件上認識了女子汪某,兩人相談甚歡,并互相添加了微信,確定戀愛關系。隨后,兩人正式見面。見面第二天,駱某便邀請汪某回大觀老家見父母。在駱某家中,駱某當面向汪某轉賬500元付汪某孩子的生活費,此時,心懷不軌的汪某趁機記住駱某支付密碼。
隨后,汪某稱自己手機沒電,需要借用駱某手機,在此期間,趁駱某不注意,打開他的支付寶向朋友曹某轉賬4000元。成功轉賬后,汪某謊稱要回南川拿衣服后到駱某家長住,駱某并未對其產生懷疑,更不知道4000元錢已經被轉走。
“直到當天晚上,才發現支付寶里的錢不見了,她也不愿再回來,后來微信也被刪除好友。”駱某回過神來才發現這一切有些不對勁,立即到大觀派出所報案。
民警通過偵查發現,汪某在2019年因涉嫌盜竊被采取監視居住刑事強制措施,如今汪某再次盜竊他人錢財,民警立即將其抓捕歸案。汪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汪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醒,網絡交友需謹慎,不要被甜言蜜語蒙蔽雙眼,不要隨意泄露自己的銀行賬戶、支付密碼等個人信息,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