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網訊(記者 黎明)日前,《南川區農業產業準入負面清單(試行)》公布,該清單分三大類,皆為明確的禁止性規定。
種植業類包括: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高稈農作物;禁止在水文監測環境保護范圍內,種植高稈作物、堆放物料、修建建筑物、??看?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增農業種植;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增使用農藥、化肥的農業種植和經濟林;禁止試驗、推廣帶有檢疫性有害生物的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防治衛生害蟲,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及水生植物的病蟲害防治;禁止使用禁用的農藥。
畜牧業類包括: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建設養殖場,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設養殖場;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范圍內,禁止新建設養殖場;風景名勝區的核心景區禁止新建設養殖場;其他區域禁止建設有污染物排放的養殖場;城鎮居民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內,禁止建設養殖場;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城市建成區、城鎮居民區建立畜禽養殖場,發展養殖專業戶;禁止新建、改建、擴建不符合畜牧業發展規劃的畜禽養殖場;禁止建設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或未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為不可行的養殖場;未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自行建設的配套設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禁止在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地點建設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禁止從境外引進對境內畜禽遺傳資源、生態環境有危害或者可能產生危害的畜禽遺傳資源。
禁止漁業類包括: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塘養魚;禁止推廣未經審定合格并公告的水產新品種;禁止在全民所有的水面、灘涂中的魚、蝦、蟹、貝、藻類的自然產卵場、繁殖場、索餌場及重要的洄游通道劃定養殖場所;禁止從事對水體有污染的網箱、網欄養殖;禁止采用向水體投放化肥、糞便、動物尸體(肢體、內臟)、動物源性飼料等污染水體的方式從事水產養殖;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禁止從事對水體有污染的水產養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