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村規民約推行“河長制” 南川:“約”出水清河暢
發布時間:2021-02-05 09:46:20 來源:南川網
新聞摘要:     重慶日報訊(記者 龍丹梅)如何落實河長制的最后一公里?2月2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南川區河長辦獲悉
  

  重慶日報訊(記者 龍丹梅)如何落實“河長制”的“最后一公里”?2月2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南川區河長辦獲悉,該區引導村(居)民委員會發揮群眾自治作用,把節水護水、規范排放、保護環境等河長制相關內容融入村規民約中,依靠群眾力量來管河護河,實現了“全村治水,全民監督”。該區推行河長制村規民約的實踐還入選了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典型案例匯編》。

  南川區地處渝黔、渝湘經濟帶交匯點,是大溪河、藻渡河等長江、烏江部分支流的發源地,區域內有大小溪河176條,總流域面積2682平方公里。自全面推行河長制以來,南川區探索建立了一河一長、監測站長、民間河長、河庫警長、網絡河長等模式,轄區水環境持續向好。但在管河護河的過程中,出現了新問題。

  “在不少農村地區,當地老百姓仍習慣到處燒秸稈、堆糞堆、倒污水、扔農膜。”據介紹,不僅如此,一些群眾對于不花錢的自掘井水和從山里引來的自來水用起來沒有節制不心疼;同時,大家守法觀念普遍不強,導致一些亂搭亂建、毒魚電魚等行為時有發生,即便有人看到,有時也礙于臉面不肯舉報。如此種種,導致管河護河的“最后一公里”始終不能打通。

  老百姓的事兒還要靠老百姓的力量辦。南川區引導村(居)民委員會,在制定村規民約和社區公約時,把河長制的內容融入其中,村規民約內容中,需融入不浪費、不亂排、不亂扔、不侵占、不捕撈五大河流保護基本原則。目前,全區218個村(社區)按照統一規范先后制定完善了《河長制村規民約(社區公約)》,各村(社區)街頭村口、橋頭庫壩等醒目位置都張貼起了公約,基本實現了家喻戶曉。

  但掛在墻上只是制度,只有落到實處才是成效。南川區依托群眾自身力量,構建了互講、互督、互助、互訪、互評機制,確保村規民約中的內容得以執行:一是發揮村居干部、群眾代表、鄉賢能人等力量,對“五不準”基本規則進行講解、宣傳;二是出臺《河長制工作有獎舉報監督》機制,鼓勵群眾互相監督,并對監督舉報人設置50~500元獎勵;三是對因實施河長制影響到生產生活的困難群眾,由區河長辦或鄉鎮(街道)政府從經濟補償、就業照顧、社會保險等多個層面給予幫助;四是設置河長制工作群眾窗口,開展雙向互動接訪、下訪等溝通交流;五是把遵守和執行《河長制村規民約(社區公約)》情況作為村民自治管理機制的重要構成部分,采取群眾互評、無記名打分投票等形式,將其作為“星級文明戶”“新鄉賢”等評比的重要權重分值,以此激發群眾主動扛起護水責任,相互履行監督義務。目前,該區218個村(社區)都規范完善了《河長制村規民約(社區公約)》,全區群眾對河長制工作的知曉度、參與度、滿意度分別在95%、90%、95%以上。該區還先后有效處置群眾舉報涉河涉水問題1000余個,群眾涉河涉水不文明行為減少80%以上。

  興隆鎮永福村境內河道長4.5公里,以前部分農戶在河岸種莊稼,河里常放養著三五群鴨子,偶爾還有人在河里安放地籠非法捕撈,村民生活垃圾和河邊垂釣垃圾遍布河道。自從《河長制村規民約(社區公約)》實施以來,通過村民口口相傳、互相約束,畜禽下河、亂扔亂堆等行為少了,河岸垃圾不見了,河水清澈多了。

  (原載《重慶日報》2月3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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