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法人員帶領學生們近距離觸摸感受古樹。特約通訊員 羅建 攝
南川融媒訊(通訊員 張延 李維)近日,區城市管理局開展城市古樹名木保護專項行動,對城區內古樹名木實施搶救復壯工作,并向群眾普及宣傳古樹名木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據重慶市第五次古樹名木普查結果顯示,我區樹齡100年以上的古樹名木共9株(其中1株既是古樹又是名木),包括3株銀杏、1株樸樹、2株紫薇、2株皂莢、1株南川木波羅。
“同學們,大家現在看到的這棵皂莢樹是一棵古樹,距今已經180多年了。”在隆化一小,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和園林綠化工作人員從古樹的種類到古樹的相關法律法規,再到日常生活中如何愛護城市園林綠化等方面為學生們上了一堂生動的綜合實踐課。
同時,區城市管理局調配了10余名園林工人對城區9株古樹名木實施了搶救復壯工作,完成松土100余平方米,修剪古樹名木5株,修補樹洞6個,并初步完成了病蟲害防治。
“這些古樹名木經歷了上百年的風霜雨雪,隨著樹齡增加,樹木的生理機能逐漸下降,對水分、養分的吸收能力以及其機體的再生能力逐漸降低。保護城市古樹名木,不僅能留住城市發展變遷的記憶與鄉愁,還保護了城市綠色生態與生物多樣性,更是厚植了一座城市的底蘊。”區城市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姚濤介紹,此次專項行動的目的就是在對古樹名木進行專業養護的同時,廣泛開展普法宣傳,督促養護單位履行責任與義務,增強市民、學生對古樹名木的保護意識,進一步營造人人關注、全民參與古樹名木保護的社會氛圍。
據悉,下一步,區城市管理局將按照“因樹生策、一樹一策”的原則,健全完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建立常態化巡查機制,實施精細化日常養護,讓古樹名木“日有所護,老有所養”。
延伸內容
損害城市古樹名木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依據城市園林綠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下列五種行為:在樹上刻畫、張貼、懸掛物品的;在施工等作業時借樹木作為支撐物或者固定物的;攀樹、折枝、挖根、摘采果實種子或者剝損樹枝、樹干、樹皮的;距樹冠直投影5米的范圍內堆放物料、挖坑取土、興建臨時設施建筑、傾倒有害污水或污物垃圾,動用明火或者排放煙氣的;擅自移植、毀損、砍伐古樹名木或者因養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對上述違法行為,城市管理部門將予以勸誡教育、責令賠償損失或者最高按照補償費的5倍~10倍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