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振東
“招標投標程序是否合法合規?營商環境是否公平公正?”今年,區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期間,11名區人大代表聯名提出《關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開展執法檢查的議案》。
為此,3月下旬至5月下旬,區人大常委會成立執法檢查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開展執法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全面落實法律法規,促進招標投標活動更加公平公正高效。
“把脈問診”——發現4類問題
招標投標程序操作是否透明?制度建立是否完善?場所建設是否規范?從3月起,執法檢查組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通過查閱資料、隨機抽查、聽取匯報等方式展開執法檢查工作。
按照法律和條例規定,招標方案嚴格審批、備案,對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均采取公開招標,對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和需采用綜合評估法項目,依法開展認定、確認等決策程序。2022年,我區采取“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項目有49個。
“近年來,你們公司是如何參與最低價中標項目的?最低價中標的項目有多少個?”“我們嚴格按照招標投標程序,依法依規參與競標,但因我司招標投標專業性人才缺失,且資產規模不大,未在我區獲得過最低價中標項目……”執法檢查組隨機來到幾家建筑公司,了解“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實施情況。
執法檢查組發現,雖然我區依法招標投標意識不斷增強,但部分“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項目推進不順利。其背后的主要原因在于招標投標過程中,個別投標人存在先低價中標,以各種理由追加工程量和變更設計,改變異化了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影響項目的推進和建設。這也引起了執法檢查組的格外關注。
“良好的營商環境需要公平競爭的規則,非必須招標項目是否建立了監管機制?”
“部門對非必須招標項目發包、承包活動有沒有進行統一規范的監管?”
……
執法檢查組發現,行業主管部門對非必須招標的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發包活動監督管理不足。對非必須招標項目發包、承包活動還沒有進行統一規范,少數招標人涉嫌將項目化整為零,將限上項目分解為限下項目,規避公開招標。
歷經兩個月的執法檢查,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嚴格對照法律條款內容“把脈問診”,共發現4個方面的問題:有的“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項目推進不順利;非必須招標項目發包管理不夠規范;個別監管部門法定職責還需壓實;部分條款與當前招標投標工作實際不相適應。
“對癥下藥”——提出12條建議
“執法檢查組要結合實際,直面問題,分析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確保執法檢查收到實效。”在執法檢查動員部署會上,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就已經提出了明確要求。執法檢查,既要“把脈問診”,更要“對癥下藥”。
針對“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影響標后履約問題,建議:“要引導支持投標人合理設置投標條件,堅決執行低價風險保障制度,防止‘低價低質’和‘爛尾工程’的出現”。
針對非必須招標項目發包管理不夠規范問題,建議:“完善政策措施,出臺非必須招標國有投資項目發包、承包行為指導意見,從機制上壓減自由裁量權,避免將應招標項目分解為限額以下項目”。
針對監管部門法定職責還需繼續壓實問題,建議:“建立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聚焦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管重點領域,切實構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橫向協調、縱向聯通的監管格局,推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高質量發展”。
……
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針對發現的問題多次進行探討、修改、完善,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針對性地提出了12條意見建議。
5月25日,區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聽取了該執法檢查報告,并在會后整理形成了4個方面審議意見,印發給區人民政府研究處理,并于2023年9月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研究處理情況。
“區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審議意見跟蹤落實問效力度,切實做好執法檢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區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強調,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職,切實解決法律法規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積極營造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招標投標市場環境,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