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執法人員對商家銷售魚品種開展檢查。 記者 聶靈靈 攝
南川網訊(記者 聶靈靈)2020年12月31日,區農業農村委、區公安局、區市場監管局組成聯合執法隊,啟動我區長江流域“十年禁漁”行動。
據了解,從2021年1月1日起,我區全部河流實行全年禁漁,為期10年。禁漁期間,河道內禁止一切捕撈行為,違者將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電魚、毒魚、炸魚以及使用地籠、密眼網、板罾、可視錨魚器等禁用漁具和方法進行捕撈的,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是日,執法隊員分組對餐館、農貿市場、河流沿線等進行檢查,重點查看商家是否銷售野生魚、現場銷售魚品種與菜單是否相符、河流沿線居民是否清楚禁魚條例以及舉報方式。
在濱江一號一吃魚餐館內,價目表上張貼出“中華鱘每斤68元”,執法隊當即進行檢查。據查,該商家銷售的中華鱘屬于人工飼養繁殖,且飼養商家有相關繁殖手續,是允許銷售的。
“對于野生魚類,相關政策允許有資質的養殖戶進行人工養殖并銷售,這些不屬于禁漁范圍。但沒有相關資質繁殖野生魚類就要受到相應處罰。”區農業農村委農業執法支隊副隊長尹江說,在禁漁期間,餐館禁止幫助顧客加工野生魚,市民發現加工非法捕撈的野生魚或者捕撈野生魚,都可以撥打110或者71432202進行舉報。
2021-01-05